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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能源知識網
  能源自主是維繫國家能源安全之重要指標,台灣天然資源有限,有98%能源仰賴進口,因此發展自主性能源是刻不容緩之事情。
 
  台灣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已於民國108年5月1日總統府公告。
  政府定下2025年再生能源達27GW的目標,這是《再生能源發展條例》98年通過後第一次大修。
  經濟部對此表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提供再生能源多元發展的重要方向。
 
「再生能源」定義為
  指太陽能、生質能、地熱能、海洋能、風力、非抽蓄式水力、
國內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等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
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可永續利用之能源。
 
  台灣東部地區倚靠中央山脈面臨太平洋,以天然資源來區分,可分為陸地與海洋的資源:
  陸地能源的潛力如太陽能發電、生質能源發電、水力能發電與地熱能發電為主;
  海洋能源的潛力包含海洋溫差發電、波浪發電以及海流發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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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能-能源的基礎知識 (CH1)
臺灣能-能源的轉換與應用 (CH2)
臺灣能-能源與經濟民生 (CH3)
臺灣能-能源與環境永續 (CH4)
臺灣能-能源轉型及永續 (CH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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