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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清單
最後更新日期
2024-10-15
中心宗旨

  國立東華大學能源科技中心」(Energy Technology Center)

奉准於2009年11月1日設立,

本中心設立之目的在於整合本校能源科技相關領域教師及研究員,

從事新能源科技的研究與開發

以及能源教育的推廣與宣導,

以提升本校在能源科技域研究與教學上的創新,

並促進產官學的合作關係。

世界各國皆面臨能源危機,並且開始積極開發再生能源。

立法院於98年6月12日所通過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訂定再生能源發電容量獎勵總量為650-1,000萬瓩,進一步宣示加強推動再生能源發電之政策。

並對「再生能源」定義為

太陽能、生質能、地熱能、海洋能、風力、水力(不含抽蓄水力)、國內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等

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

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可永續利用之能源。

台灣東部地區倚靠中央山脈面臨太平洋,

以天然資源來區分,可分為陸地與海洋的資源:

陸地部分以水力發電、地熱發電及風力發電為主,

海洋的部分以海洋深層水、潮汐發電、波浪發電以及海流發電等。